先通关后缴税海关联合保险开发关税保证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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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       在海关总署和银保监会的推动下,9月1日起,北京、上海等10地海关开始试点关税保证保险业务,帮助进出口企业解决对外贸易中的资金难题。
	
 
 
	       关税保证保险,是海关联合保险业新开发的保险产品,也是海关首次引进保险产品作为新型担保方式。其实际为关税履约保证保险,投保人为需要缴纳关税的进出口企业,被保险人为海关。简单地说,进出口企业投保后,若未能按期向海关缴纳相关税款,将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,即代其履行缴纳义务,确保海关收到税款的权益。
	
 
 
	        具体来说,企业进出口货物时,出于加快货物通关速度等考虑,货物并非逐笔来缴纳关税,而是通过缴纳关税保证金或办理相关税款担保,实现先行通关、后续缴税。不过,传统方式下,保证金的资金占用较大,银行保函又存在申请难度大、成本高、手续期长等问题。在海关引进关税保证保险后,上述这些问题可迎刃而解。
	
 
 
	       据悉,关税保证保险是海关首次引进保险产品作为新型担保方式。北京海关预计,上百亿元规模的进出口业务将采用关税保证保险的模式。